官方:长春喜都两名队务因辱骂裁判员,均被禁赛5场罚款2.5万

作者:小小主编发布时间:2025-04-04 14:41:21阅读次数:0

4月4日,中足联官方发布了两份处罚公告,长春喜都队的两名队务因为辱骂裁判员,被禁止进入体育场5场,罚款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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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如下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5年3月30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二轮场序第18场,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队与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北京理工大学体育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90+7分钟时,长春喜都队队务王通实施非体育行为,辱骂裁判员,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队务王通予以禁止进入体育场馆5场;

二、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依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第二份通报如下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5年3月30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二轮场序第18场,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队与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北京理工大学体育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90+1分钟时,长春喜都队队务刘博实施非体育行为,辱骂裁判员,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队务刘博予以禁止进入体育场馆5场;

二、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依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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